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本市部分普通高校招收“专升本”新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1〕10号)和我校2021年“专升本”招生章程的相关规定(其中,我校专升本招生章程第十一条第四款同分规则规定:考试总成绩同分条件下,普通考生按法学通论成绩高的优先录取),我校确定2021年“专升本”招生录取资格线如下:法学专业(普通考生)录取资格线为156分(同分情况下,“法学通论”最低为70分);法学专业(退役士兵考生)录取资格线为159分。
现将我校2021年“专升本”法学(含退役士兵)专业拟录取新生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5月24日至5月3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及时向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21-39225175、39225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