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三校生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嘉定区胜辛北路 1661 号
三、招生层次 ■本科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 书的院校名称及 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的本科毕业证 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 校本科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 机构,负责学校"三校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委是我校招生工作 的纪检监察机构,全过程监察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专业 层次 学制 科类 计划数
艺术教育 (音乐教育方向) 本科 四年 普通类 13 人
艺术教育 (美术教育方向) 本科 四年 普通类 27 人
网络工程 本科 四年 普通类 10 人
备注:所有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八、专业教学培养使用
外语语种
入学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的考 生慎重填报。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3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应届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学〔2023〕10 号)关 于三校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 2023 年三校生考试招生 各专业。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学校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 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 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 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测试办法
1.文化考试:
5 月 13 日 (星期六) 9:00-11:30 语文,14:00-15:40 数学;
5 月 14 日 (星期 日) 9:00-10:40 外语。 三科文化课,每科满分均为 100 分。
5 月 8 日-12 日  考生上网自行下载打印统一文化考试准考证;
2.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日期:5 月 20 日 (星期六) 8:30 -15:00
技能测试两科:每科满分均为 100 分。
⑴ 艺术教育 (音乐教育方向) 专业技能测试:
乐理理论基础知识 (笔试)       (上午 9:00-10:30)
  声乐、器乐、舞蹈三选一项目    (上午笔试结束后开始)
考生须于 5 月 15 日-16 日 (9:00-15:00) 登录上海师范大学天 华学院官网 (http://www.sthu.edu.cn) 选择技能测试项目  (声乐、  器乐、舞蹈、三选一)
⑵ 艺术教育 (美术教育方向) 专业技能测试:
静物色彩写生
美术素养考试 (笔试)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4:30)
⑶ 网络工程、汽车服务工程技能测试:
计算机应用基础实验 (上机考)   (上午 9:00-11:00)
计算机导论         (笔试)     (下午 13:00-14:30)
备注:5 月 18 日-19 日登录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官网            (http://www.sthu.edu.cn) 下载打印统一技能测试准考证,其他考 试要求详见考试大纲和考生须知。
 
 
 
 
 
 
 
 
 
 
 
十二、录取规则
1.录取总分由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其中统一 文化考试成绩满分 300 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 200 分。            2.根据市教委文件规定,符合“三校生”考试招生报名条件且符合 加分政策要求的考生,其加分分值计入录取总分。                3.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 选手工作的通知 (教学厅〔2020〕3 号) ,凡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 “世界技能大赛 (world skill competition)”中获奖且符合上海市 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毕业生,可申请保送入学资格,学校将对申请考 生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文化考核。                              4.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市教委统一划定的文化成绩最低录取 资格线,且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分≥100 分,方有资格参加录取。  5.录取时,第一专业志愿按合成分 (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 绩+加分) 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择优录取, 同分考生按 外语、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起按文 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考生按外语、语文、数学成 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我校只在参加过本校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中选拔录取,服从专业调 剂的考生按照文化考试成绩将其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 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艺术教育 (音乐教育方向) 35000 元/学年;
艺术教育 (美术教育方向) 35000 元/学年;
网络工程                35000 元/学年;
收费依据【沪教委民 (2015) 4 号】
住宿费 标准 6000 元/学年,收费依据【沪教委民 (2015) 4 号】
 
 
 
十四、资助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 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 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 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 生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三校生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督。
举报电话:021-39966765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http://www.sthu.cn
咨询电话:021-39966101
十七、其他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