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三校生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上海师范大学
二、就读校址 徐汇校区地址为桂林路 100 号;奉贤校区地址为海思 路 100 号。  (同当年秋季新生一致)
三、招生层次 ■ 本科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 证书的院校名 称及证书种类 院 校 名 称 上海师范大学
证 书 种 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师范大学的本科 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师范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 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师范大学招生 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 学校三校生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师范大学纪委办、 监督检查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招生专业为:录音艺术 (艺术类) ,计划 5 人。 无男女比例限制。
八、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
一、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3 年上海市 普通高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工作的通 知》  (沪教委学〔2023〕10 号) 关于三校生报名条件 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三校生考试。
二、报名流程:报名办法、缴费方式及打印准考证等 事项,均按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执行。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 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 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 定执行。
十一、测试办法 一、三校生统一文化考试
  具体时间以上海市教委发布的相关文件为准。
二、职业技能测试
时间:2023 年 5 月 7 日
地点:上海师范大学 (桂林路 100 号)
考试科目:1.音乐理论与录音基础 (笔试)
2.音乐创编制作与混音技术 (上机)
职业技能测试考纲、具体考试时间及考场安排等详见 我校招生网站。
三、保送录取资格申请
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 同时符合本市高考报名条件,且奖项与我校招生专业 相符的三校生可以提出保送录取资格的申请,请考生 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前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供本人身 份证原件电子版、获奖证书原件电子版,办理保送录 取资格的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学校将对申请材料进 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站进行公示。 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课考核,考试 安排另行通知。
 
 
 
 
 
 
 
 
十二、录取规则
一、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职业 技能测试成绩组成,其中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 300 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 200 分。
二、我校仅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参加我校职业技 能测试的考生中选拔录取。
三、考生须达到上海市统一划定的三门统一文化考试 最低录取控制线,且二门职业技能测试的成绩均须达 到 60 分。学校依据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 成绩 (五门考试总分),按招生计划,从高到低择优录 取。 同分条件依次比较职业技能测试科目总分成绩、 外语成绩、语文成绩。
 
 
十三、收费标准
学 费 标 准 艺术类专业:10000 元/年[沪价行 (2000) 第 120 号]。 如有政策变化,则按新政策执行。
住宿费标准 1200 元/年。 [沪价费 (2003) 56 号][沪财预 (2003)
93 号][沪教委财 (2012) 118 号]。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 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 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 学金、上海市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贷款、 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 同时, 学校还设立了完善的帮困助学设施,如慈善爱心屋、 爱心家园等,根据有关政策对困难学生发放学习和生 活用品,提供活动场所,开展各类资助育人活动。我 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 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三校生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办、监督检查室监 督。
举报电话:64322204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http://www.shnu.edu.cn
招生办官网:http://ssdzsb.shnu.edu.cn
咨询电话:64322695
 
 
十七、其他须知
录取的新生,与当年秋季学生一起在规定的时间内报 到入学。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 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 41 号令) 的要求,在规定时 间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