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三校生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上海南湖职业技术学院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虹口区三门路 661 号
三、招生层次 □本科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 证书的院校名 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南湖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南湖职业技术学院的专科毕业证 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南湖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 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南湖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三校生招生的日常 工作;上海南湖职业技术学院纪委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23 年我校三校生招生计划共 50 名,具体为:  
专业 学制 计划数
融媒体技术与运营 三年 7
汽车智能技术 三年 7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三年 7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三年 7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三年 22
以上专业均为普通类专业。各专业招生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八、专业教学培养使用外 语语种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3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 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37 号) 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做好 2023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 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3〕10 号) 关于三校生报名条件规定的 考生,可报考我校 2023 年三校生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 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 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 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 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测试办法
( 一) 三校生统一文化考试
5 月 13 日 (星期六)   9:00— 11:30   语文 14:00— 15:40   数学
5 月 14 日 (星期 日)   9:00— 10:40   外语
(二) 职业技能测试
5 月 7 日 (星期 日)    9:00— 10:00   信息技术基础 10:30— 11:30   应用文写作
说明:职业技能测试的考试地点为虹 口区三门路 661 号。各职业 技能测试科目考试大纲可从学校招生信息网下载。
 
 
 
 
 
 
 
 
 
 
 
 
 
 
十二、录取规则
( 一) 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 成绩组成,其中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 300 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 200 分。
(二) 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1.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全市统一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 数线;
2.第一院校志愿录取时,依据考生的统一文化考试与职业技能 测试五门总分,按分数优先原则和各专业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 取;
3.非第一院校志愿录取时,依据考生的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总分, 按分数优先原则和各专业剩余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4.录取过程中若出现考生同分,则按照数学、外语、语文顺序 依次、逐项比较单科统一文化考试成绩的高低进行择优录取;
5. 当考生所报专业均未录取,对服从专业调剂的作调剂录取, 对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能调剂录取的予以退档;
6.凡有缺考者一律不予录取。
(三) 保送录取:
第一院校志愿填报本校的考生,若具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
〔2020〕3 号) 规定的保送资格,可于 4 月 30 日前提出保送申请 (申 请拟保送录取的专业须与考生参加世界技能大赛并获奖的项目对 口, 具体可致电 021-55382487 详询) ,过时不予受理。对通过保送资格审 核的考生,我校将组织综合考核,并根据综合考核成绩确定拟录取保 送生名单,经学校招生信息网无异议后办理录取手续。
 
十三、收费 标准
学 费 标 准 每生每学年 7500 元。(沪价行〔2000〕120 号) 如有政策变化,则按 新政策执行
住 宿 费 标 准 每生每学年 1200 元。(沪价费〔2003〕56 号)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 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 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 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对符合条 件的学生给予一定比例的学费贷款贴息,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 业。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 话 我校三校生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督。
举报电话:021-31236158-01709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https://www.shnhvtc.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s://nhzs.shnhvtc.edu.cn/
微信公众号:shnhvtc
咨询电话:021-55382487、021-31236158-15106
 
 
 
十七、其他须知
( 一) 考生须按市教委有关规定进行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填完志 愿后,须按规定时间在网上缴纳报名及考试费,否则将不具备三校生 招生考试和录取资格。
(二) 考生须按有关规定在网上下载统一文化考试准考证。此外, 第一院校志愿填报本校的考生须于 5 月 5 日- 6 日在网上下载职业技 能测试准考证 (详见学校招生信息网发布的相关通告)。
(三) 本章程由上海南湖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