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三校生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二、就读校址
奉贤校区地址:南亭公路 2080 号;杨浦校区地址:军工路 2360 号;国科路校区地址: 国科路 75 号;数字建造学院、市政与生 态工程学院、城市运营管理学院就读校区为杨浦校区;建筑与环 境艺术学院、人工智能应用学院、健康与社会关怀学院、食品与 旅游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就读校区为奉贤校区;就读校区如有调
整以学校官网最新通知为准。
三、招生层次 □ 本科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 证书的院校名 称及证书种类 院 校 名 称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证 书 种 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的专科毕业证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本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 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是本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
作;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招生监督小组是本校招生工作监督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23 年本校三校生招生计划为 150 名,具体专业和计划见附件 1。 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健康管理 (医学美容) 专业色盲、色弱
不招, 口吃、弱视不宜。
八、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3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 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学〔2023〕 10 号)关于三校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本校 2023 年三校
生考试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
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

 
  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测试办法
一、三校生统一文化考试:  (地点:详见准考证)
时间:2023 年 5 月 13 日 (星期六)
9:00 — 11:30 语文
14:00 — 15:40 数学
2023 年 5 月 14 日 (星期日)
9:00 — 10:40 外语
二、职业技能测试:  (地点:军工路 2360 号) 时间:2023 年 5 月 7 日 (星期日)
 
8:30 — 10:00  综合能力测试 (满分 100 分)
10:30 — 11:30 信息技术基础 (满分 100 分)
10:20 — 12:20 素描 (艺术类) (满分 100 分)
普通类专业考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信息技术基础 艺术类专业考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素描
职业技能测试考试大纲将于 2023年4 月24 日在本校官网(招
生信息网) 和微信公众号公布,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十二、录取规则
一、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统一文化课考试成绩、职业技能 测试成绩组成,其中统一文化课考试成绩满分 300 分,职业技能 测试成绩满分 200 分。
二、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持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 赛中职组常规赛项 (团体或个人) 三等奖 (含) 以上证书,或上 海市“星光计划”中职组项目三等奖 (含) 以上证书,报考相关 专业可申请免考职业技能测试,相关成绩以满分计入,具体赛项 及对应专业请关注本校官网 (招生信息网) 和微信公众号公告。
三、在市教委统一划定的三门文化课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
上,按文化课成绩加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五门的总分 (含市教委规 定的加分) ,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同分情况下,普通类专业依次比较外语、数学、语文、综合能力 测试、信息技术基础成绩,优先录取成绩高者;艺术类专业依次 比较外语、素描、数学、语文、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优先录取成 绩高者。
四、本校在第一院校志愿录取时,考生须有统一文化课考试
(语、数、外) 和职业技能测试 (普通类专业:综合能力测试、

 
  信息技术基础;艺术类专业:综合能力测试、素描) 共 5 科的成 绩。考生综合能力测试和信息技术基础单科成绩不低于 40 分, 素描成绩不低于 60 分,方具备录取资格。
五、非第一院校志愿录取时,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三 门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外 语、数学、语文成绩择优录取。
六、艺术类专业只招收具有本校素描测试成绩的考生。
七、若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未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可将其 随机调剂至本校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予以退 档。
八、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 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  (教学厅[2020]3 号) 要求,凡在 世 界 技 能 组 织 主 办 的 “ 世 界 技 能 大 赛 ( World Skills Competition) ”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上海市高 考报名条件的三校应届毕业生,可申请保送入学资格,学校将对
申请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相关综合考核。
 
 
十三、收费标准
 
学 费 标 准
普通类专业每生每学年 7500 元
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 10000 元 (沪价行 (2000) 120 号)
(如有政策变化,则按新政策执行)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 1200 元 (沪价费 (2003) 56 号)
 
 
 
十四、资助政策
本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 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 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本
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本校三校生招生全程接受本校招生监督小组监督。
举报电话:021-57401589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succ.edu.cn
招生信息网:www.succ.edu.cn/zsxx/
微信公众号:城建招生
咨询电话:021-56605436
十七、其他须知 1、考生完成网上志愿填报后,须根据市教育考试院规定时间,

 
  进行网上缴费。
2、请所有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须于 4 月 27 日 12:00 起,登录本校官网 (www.succ.edu.cn) 下载职业技能测试准考 证。
3、符合职业技能测试免试条件的考生,请于 4 月 25 日携带本人 身份证和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至本校杨浦校区 (军工路 2360 号) 进行现场审核,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本校官网 (招生信息网) 和微信公众号公告。
4、因特殊情况,本章程如有更改,以本校官网最新公布为准。
5、本章程由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2023 年“三校生”招生计划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职业技能
测试科目
备注
01 装配式建筑工程技术 9  
 
 
 
 
 
 
 
综合能力测试、 信息技术基础
 
02 建设工程管理 9  
03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9  
04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9  
05 园林工程技术 9  
06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9  
07 智能控制技术 8  
08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20  
09 健康管理 (医学美容) 20  
10 现代物流管理 8  
11 艺术设计 20 综合能力测试、 素描  
艺术类
12 环境艺术设计 20
合    计 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