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上海杉达学院
 
 
二、就读校址
金海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 2727 号;嘉善 校区地址为浙江省嘉善县人民大道 505 号;金桥校区地 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路 545 号。依法自主招生录取 新生就读校区为金桥校区。
三、招生层次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 证书的院校名 称及证书种类 院 校 名 称 上海杉达学院
证 书 种 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杉达学院的专科毕 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杉达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 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上海杉达学院 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 责学校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杉达学院教务处是 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考试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专科 招生的考试工作;上海杉达学院招生监察小组是我校招 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招生专业与计划如下:
 
 
 
 
 
专业
招生计划
 
 
普通高中学业水
平合格性考试成
绩齐全的应届高
中学生
中等职业学校学
生学业水平语
文、数学、英语
三门科目考试成
绩齐全的中等职
业学校(含中专、
职校和技校)应
届毕业生
电气自动化技术 2 3
现代物流管理 3 2
无男女比例限制。
八、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全部专业教学外语语种

 
 
语种 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4 年上海市普通 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学〔2023〕40 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 年上海市部 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 的通知》(沪教委学〔2024〕3 号)关于专科层次依法自 主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一项条件 的应届高中生、应届全日制中职校毕业生:
1.高中阶段(含高中、中专、职校、技校)获得省(市) 级或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  干部称号者。
2.上海市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获得者。
3.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成 绩达 1A+2B 及以上的应届全日制中职校毕业生。
4.获得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含三等 奖),且专业对口的应届全日制中职校毕业生。
5.获得本市“星光计划 ”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技能大赛个   人全能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或获得本市“星光计划 ” 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技能大赛个人单项一等奖者,且专业   对口的应届全日制中职校毕业生。
6. 同时获得校级优秀团员和校级优秀学生荣誉称号的 应届全日制中职校毕业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 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 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 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 行。
 
 
 
 
 
十一、测试安排
报名者需通过我校资格审核,参加面试、面试合格后方 可网上报名;面试主要是对考生进行公民素养、语言表 达、心理素质、兴趣爱好、基础知识等方面的综合测试。 面试报名时间: 自章程公布之日起至 3 月 4 日 16:00; 登录招生网(https://zsw.sandau.edu.cn/)点击快捷 通道中的“ 自主招生网上登记 ”栏目进行登记。
审核通过名单及测试(面试)安排请于 3 月 5 日 12:00

 
 
  后见招生网公告。面试合格名单于 3 月 7 日 16:00 后在 招生网公布,由考生自行查看,不再另发书面通知。考 生通过学校面试后方可网上报名,将本校作为第一志愿 院校方可录取。
 
 
 
 
 
 
 
 
十二、录取规则
1.仅招收通过本校测试(面试)的考生。
2.录取根据学校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划 定最低录取资格线。
3.依照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专业志愿无级差。
4.通过面试考生填报本校为第一志愿,将直接予以录
取,均免入学测试(素质技能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 5.凡在“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 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具有保送至我校的资
格。具体保送要求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 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
〔2020〕3 号文件)。
 
 
十三、收费标准
学 费 标 准 18000 元/年,收费文件依据:沪教委民(2015)4 号, 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住宿费标准 3500 元/年,收费文件依据:沪教委民(2015)4 号, 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 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 绿色通道 ” 申请入 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 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
同时,学校还设立了上海杉达学院新生助学金;上海杉 达学院励志奖学金;谢希德奖学金;智瑾奖、助学金和 徐国炯奖、助学金。
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 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全程接受本校招生监察小 组监督。
举报电话:50210894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http://www.sandau.edu.cn
招生网:http://zsw.sandau.edu.cn/
咨询电话:50210897
 
 
 
 
十七、其他须知
通过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 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4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 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4〕40 号)规定的其 他考试;未通过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取且符合报名 条件的考生,可参加文件规定的其他考试。
自主招生学生的学籍由上海杉达学院负责统一管理,编 入上海杉达学院学生名册,学校实行学分制管理。